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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考核制度

2015/12/1 18: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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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自身建设需要不断搜索与完善,而作为学生会的主要载体——学生会干部,我们的一言一行更受关注,为了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为了监督每一名学生干部不断完善自我,为更好地促进学生会工作,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考核说明:

(一)、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

(二)、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奖罚分为30)。

(三)、学生会干部如有违反我系或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处分的,上报我系团总支。

(四)、学生会考核工作由主席团、纪检部负责,考核结果上报团总支书记,秘书处配合做统计工作,考核中各职能部门互相监督,并上交考核结果至团委书记。

(五)、考核结果在每学期末公布,每个月由秘书处公布考核情况。(备注:每个月进行一次汇总。)

(六)、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七)、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干部行为的重要准则。

(八)、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生会干部考核由六部分组成:“思想考核”、“会议、执勤(班)考核”、“早、晚自习考勤”、“工作态度考核”、“大型活动布置会场情况考核”、“工作(活动)程序考核”。

(一)、思想考核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2分。

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者加2分。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4、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二)、例会、值勤(班)考核标准:

1、学生会会议团委学生会会议分为常委会议、部长联席会议、各职能部门会议、及例会。常委会议原则上每一周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部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一周召开一次,时间定为每周一下午16:00召开,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各职能部门会议每周至少一次,时间自定,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例会为每月一次,全体成员无比全部参加。

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有事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次扣0.5分。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

3、每周日晚上各部门部长要上交本周内部门内部的会议记录及工作小结。部长联席会议结束的当晚秘书处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在每月末的时候让所有部长及以上人员上交述职报告。所有的材料由秘书处整理存档做成工作册。

4、学生会不管是值勤还是开例会必须配戴工作牌,若发现一次扣1分。

5、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以书面的形式向纪检部请假,且把假条提前交回秘书处,并作以记录。

6、在值勤期间若发现有突击事件没有及时向相关人员上报者一次扣2分。

7、学生会成员及干部晚自习在没有工作的前提下要求必须在本班上自习,不能擅自离开教室(以去工作的名誉),若被发现且没有假条者一次扣5分。

(三)、早读考核及标准:

1、必须按时早读,如果有事必须提前以书面的形式请假,如果在一周内有两次请假视为一次缺勤;请假一次扣0.5分,一次缺勤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四)、工作态度的考核及标准: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分)

2、凡是我团总支学生会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有按时上交的一次扣5分,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和活动后一周内交至秘书处,否则扣2分。

3、没有认真组织好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4、对团委、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非本部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2-4分。

6、在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搬弄是非者酌情扣5-10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5分。

(五)、大型活动布置会场考核及标准:

1、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2、会场布置没有秩序或会场较乱者酌情扣2-5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3分。

3、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六)、工作(活动)程序考核及标准:

1、在工作中有想法或困难必须当众解决,不能私自做出不合理的决定,否则扣5分。

2、如果有活动必须相互告知其他部门,经过常委会同意,且在下次例会上由主席宣布,将可实行活动计划,方可不能私自实行。经同意以后在本周内交策划书书,经团总支书记签字以后交回学生会秘书处,方可实行,否则酌情扣5-10分。

(七)、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5分。

3、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5分。

4、团课、出操、例会或值勤全勤者各加5分。

5、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每次加3分。

6、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者,每次加3分。

7、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者加3分。

8、本职工作及其他工作完成较好者加2分。

测评方法:

  学生会每学期期末测评一次,测评采用下列方式:

个人自评:

  每个干部依照考核制度,结合自己近期的实际工作,对自己进行自评。

内部互评: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实际工作,各职能部门内部互相评议。

负责人上评:

   被测评人的上级负责人对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具体为:干部及主席团的负责人为系部老师)

注:办公室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汇总,报团总支书记进行统计、整理、得出测评结果。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低于60分者,上报团总支,高分给与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的重要依据,并在团总支、团委备案。

(八)、附则:

本制度实施期间,主席团、秘书处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学生会干事考核制度


为健全管理学院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干事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干事的考核与监督,为学生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提供依据,特制定并实施本考核制度。管理学院学生会成员(学生会委员、副部长及干事)年度考核必须严格按照此制度切实执行。

参加考核的成员应当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考核细则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政治表现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并在这些学习活动中获得一定成果;

2.思想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上交入党申请书,态度认真,表现积极。

(二)工作考核

1.工作态度:到会情况、活动参与情况、值班情况、对工作重视和负责情况、工作积极性、遵守校纪校规及学生会各项制度情况等;

2.工作能力:工作成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分析、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与人际关系状况、发现问题或提出意见及建议情况等;

3.值班过程中遵守《经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学年值班安排表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学业考核

1.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优秀;具有学习积极性、学习主动性、学习自主性;

2.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职期间各项荣誉获得情况。

 

二、加分细则

一、干事在任用期内被评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者,依次加5分、10分、15分。

二、干事大会全勤者加5分。

三、每次活动负责人(主要为正、副部长)认为在工作过程中起到好的领导作用,通过所在部门各干事认可和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审查,情况属实的给予加分(每次加分不超过5分)。

四、干事出色完成本部门工作或提出合理建议并被采纳,由负责人负责记录酌情加25分。

五、干事参加各类院级、校级及以上比赛并获名次者,酌情加510分。

六、干事在任用期内受院级、校级通报表扬,每人次酌情加35分。

七、干事在科研活动中,为学院争光,参加校级、省级或省级以上比赛,酌情加510分,获名次酌情加1520分。

八、干事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奖学金分别另加9分、6分、3分,单项奖同三等奖。获省级、国家级奖学金的按一等奖学金计

九、 其他加分项目由主席团审议加分。

三、扣分细则

一、管理学院学生会全体干事均须参加由学生会召开的所有大会,迟到三次起(包括三次)每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4分,请假累计三次不扣分,第四次起每次扣2分。

二、全体干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办公室值班,确实有事者应提前向各自部门负责人作书面请假,经负责人同意并签名后方有效,值班结束后必须签到并由负责人签名。迟到一次扣1分,缺勤一次扣3分(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勤处理)。

三、值班时间内若违反《值班制度》,酌情扣310分。

四、干事必须配合本部门负责人完成本部门的工作,每次活动,所有干事都必须到场并签到,缺席一次扣4分。

五、学生会主办的大型活动,全体干事都要参加,缺勤每次扣2分。迟到两次不扣分,第三次开始每次扣2分。另有特殊安排者和合理请假者不包括在本条款之内。

六、学生会活动实行签到制度,任何人不得代签、多签。一经发现,每次双方各扣5分。

七、干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己的任务,则视为贻误工作,每次酌情扣310分,由负责人确定、核实。

八、对工作中出现可以避免的错误,尚未对学生会或所在部门造成危害的,通过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审查核实后进行教育,如再次犯同样的错误则扣除1-2分。对学生会或所在部门造成危害的,通过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审查核实,根据危害程度扣除2-5分。

九、利用工作之便,公物私用未造成危害的扣除1分,造成危害扣除2-5分。

十、丢失学生会或所在部门文件,应该尽快补上丢失文件,若在丢失文件后因该文件造成危害或因该文件拖延工作,通过办公室的审查核实扣除1-5分,丢失文件产生的后果由其本人和其所在部门负责人一同负责。

十一、泄露学生会或所在部门有关重要信息,给学生会或所在部门造成危害,通过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审查核实后,扣除本部门或个人3-5分。

十二、各部门干事要了解和清楚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做好本职工作,随便委托其它部门人员代做,经学生会主席团审查核实后,扣除相关人员3分。

十三、干事受到学校学院各种处分,视处分结果酌情处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分别处扣10分、20分、停职处理。

十四、干事在学习上应刻苦认真,在思想上起模范带头作用。若有课程不及格,每门扣5分,超过3门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附 

一、本细则中的基本分为60分,超过100分后,按100分计。考评最后成绩分别按30%50%15%5%比例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一律停聘。

二、本考核每月一次,考评方法为部门干部评价。

部门干部须对干事予以全面公正评价,总结干事工作优缺点,并提出希望。以事实为依据,做到一事一评,时时考评。最后由主席团对各干事作出最后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负责将考核结果存入档案。

附表2:团委\学生会部门绩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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