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老干事留任制度
2015/12/1 21: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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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 目的:基于老干事对学生会的深厚情感,发挥老干事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为学生会保留精英,从而促使学生会更好发展。
二、 对象:有一年以上(包括一年)工作经验的干事
三、 具体内容:
1、 留任要求:
①、原则上每个部门留任人数不超过2名
②、以干事自愿留任在原有部门为前提
③、在学生会有一年及以上时间的工作经验
④、提出书面申请并获主席团和部长同意 (附1:老干事留任申请表)
2、 留任工作:
①、协助部长做好部门各项工作
②、带领新干事开展部门工作,使新干事尽快熟悉工作
③、对部门的建设发展提出建议
3、 退出申请:
①、干事在无重大失职情况下,以其自愿退出为前提
②、提出书面申请并获主席团和部长同意 (附2:老干事退出申请表)